蓝晓科技: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预留部分)的核查意见

2022-12-15 21:51:4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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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预留部分)的核查意见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和本次拟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12 月 15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91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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